晋城中支十一月理赔月报

晋城中支年11月共结案99件,给付理赔保险金额.79万元。其中个险74件,给付理赔金额.32万元,法渠25件,给付金额72.47万元。

晋城中支年1月至11月累计结案件。其计给付理赔保险金.04万元。

一份对母亲的爱

被保险人何女士,64周岁,晋城市沁水县居民。其女儿于年5月2日为其在我司投保《银发康恶性肿瘤疾病保险A款》2份,保额为10万元,年缴保费元。

被保险人何女士于年9月18日无意中发现右乳有一肿物,于年9月26日医院,诊断为右乳浸润性导管癌,经过治疗于年10月11日出院。并于当天拨打报案,随后向我司递交相关理赔资料,经过调查核实属于我司保险责任,我司于年11月25日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这是一份女儿对母亲的爱。保险可百日无用,但不可一日不备。除了我们自身的保障,不妨为我们年迈的父母增加一份保障,体现我们做儿女的一片孝心

一份对爱人的爱

被保险人杜女士,49岁,泽州县北义城居民。其丈夫于年6月24日为其投保我司《金瑞人生终身寿险》及《附加金瑞人生重大疾病保险》5份,年交保费元。

被保险人于年出现劳累后胸闷,伴心悸、胸痛等症状,持续几分钟,几份钟后缓解。于年10月19日就诊于医院。被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并进行手术治疗。被保险人出院后随向我司提出理赔。经过我司调查核实,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并于年11月14日向被保险人支付理赔金额5.4万元。

这是一份对爱人的爱。爱人是我们一生中陪伴时间最长的人。在事业打拼的同时,不忘为我们的另一半也备一份保障。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能及时弥补意外或疾病带来的损失。保险不能改变您的生活,但可以保证您的生活不被改变。

一份对家人的爱

被保险人张女士,37岁,晋城市城区居民。于年3月26日投保我司《安行宝两全保险》,年交保费元。于年8月5日投保我司《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A款(版)》及《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年交保费元。

被保险人于年7月27日因无明显诱因左侧胸肋部胀痛医院。初步诊断为,左侧胸腔积液性质待查。并于同年8月3日转至首都医科医院,被确诊为肺恶性肿瘤。经过治疗仍未能好转,于年10月6日因病身故。随后被保险人家属向我司提交理赔资料。经调查核实,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我司于年11月24日向被保险人家属给付身故保险金10.51万元

这是一份对家人的爱。有人说,我还年轻,用不着保险。但事故不会因为你年轻而轻意避开。不要错误认为自己不需要而不去准备。未雨绸缪是古人的智慧。提前准备自己的保障是对自己,对家人最踏实的一份爱。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险不一定会发生在您身上,但不代表您可以忽视风险。保险就是雨中送伞,雪中送碳。

保险不能改变您的生活,确能最大限度的保障你的生活不被改变。

保险就是选对一阵子,保障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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