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费能否税前扣除?依据是什么?
专家回复:
属于企业给员工上补充医疗保险的范围,可以在职工工资总额的5%的范围内扣除,如果不属于为全体员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企业交纳的其他商业人身保险不能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财税[]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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