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单
一、年筹资相关政策
(一)参保对象:除已参加安化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以及取得安化县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二)筹资标准: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
(三)筹资时间:参保居民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注意:年1月1日起新生儿的参保缴费期为出生后90天内。
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一)住院待遇标准
医院级别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政策项目内费用)
封顶线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90%
15万元
乡镇中心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
78%
医院
二乙
75%
二甲
70%
医院
1
60%
医院
1至2
55%
医院
2
40
????(二)住院补偿所需资料
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或医保卡内家庭成员农业银行帐号,另报住院分娩的还须提供: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
(三)医院结算流程
出医院医保窗口直接结算。
(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转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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