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慢性病申报来啦!
时间:年2月25日至年3月8日
申报地点:所在乡镇社保所或社区居委会。
请慢性病人群不要错过时间
抓紧办理
年度河间市城乡居民慢性病
开始申报
一、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年2月25日至年3月8日,逾期不再办理。
申报地点:所在乡镇社保所或社区居委会。
二、病种范围(20种)
高血压(三期高危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肺结核、帕金森氏病、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
三、所需资料
1、填报《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表》。
2、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一年以上的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
3、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四、认定程序
乡镇社保所或社区对参保居民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报患者身份,申报病种是否符合范围,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填写《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河间市医保中心,医保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鉴定。
五、医院
1、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可在参保地选择1-2家一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医院必须为沧州地区范围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2、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下一年度确需变更的,可在每年12月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六、慢性病医保待遇
参保患者在指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病种范围的医疗费用,医院即时报销,起付标准金元,报销比例为7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元。
注:年度后已认定慢性病的患者没增加新病种的不需要再次申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资料齐全可直接到河间市医保中心申报认定。
咨询
河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年2月25日
■来源: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编辑:王建梅张秀娟
■校对:刘兰英
■编审:刘建华田秀娟
记得点“好看”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