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竞赛规程
中国.霞浦“冠深杯”成人游泳邀请赛暨
年福建省成人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支持单位
福建省体育总会(审批中)
二、主办单位
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游泳协会
三、承办单位
冠深集团
四、协办单位
洲克控股有限公司
淼中金(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山东中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霞浦县游泳馆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年6月20日在霞浦县游泳馆举行。
六、参加单位
各地(游泳)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游泳爱好者、高校游泳协会。
七、竞赛项目
(一)单项
18-64岁组: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米自由泳、米蛙泳、米仰泳、米蝶泳;
65-69岁组: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
(二)不老松组:50米畅游。
(三)接力: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蛙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设置青年组(-岁)、中青年组(-岁)和中老年组(-岁组别),且每队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本队无女运动员可由男运动员代替,并在最终成绩上加15秒。运动员年龄=-运动员出生年。
(四)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3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项目,各代表队各年龄组限报1队,不得跨队报名。
八、参加办法
(一)男、女各组年龄规定:
1、18-29岁组:3-2年出生者。
2、30-34岁组:1-年出生者。
3、35-39岁组:-年出生者。
4、40-44岁组:-年出生者。
5、45-49岁组:-年出生者。
6、50-54岁组:-年出生者。
7、55-59岁组:-年出生者。
8、60-64岁组:-年出生者。
9、65-69岁组:-年出生者。
10、不老松组:年-年出生者。
(二)各年龄组别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出生日期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为准。不在年龄范围内的运动员不予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四)参赛运动员一切费用自理。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疫情防控责任书》。
(六)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单项报名不足4人(队)的可并组比赛,分别录取。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时,无下一名次。
(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六)接力比赛如发现运动员年龄、身份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扣该队团体总分20分。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男、女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
(三)不老松组不录取名次,颁发参与证书。
(四)计分办法
1、男、女各组单项名次得分按9、7、6、5、4、3、2、1记分,接力项目前8名按18、14、12、10、8、6、4、2记分。
2、不老松表演组,各单位参加人数不限,不记名次,凡游完50米全程者,每人均得2分,各单位仅计取5人的分数至团体总分。
3、接力比赛如发现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未满规定要求,或出现年龄、身份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扣减该队团体总分20分。
4、团体总分:各代表队获得男、女各组单项名次得分及不老松组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
本次比赛采用数智赛事通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年6月13日之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