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诊断是预防和治疗疾病的重要依据。
诊断是医生将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及必要的实验室和器械检查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和判断,对病人的疾病作出合乎客观实际的结论过程;也是透过疾病的现象去探索疾病的本质的过程。
一、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真是的资料是科学的依据,也是正确诊断的条件和基础,因此必须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综合分析作出初步诊断
病人所提供的资料,往往比较凌乱和缺乏系统性,有些客观检查得到的资料,也可能与现疾病无密切关系。要完全反映疾病的本质,就必须把调查所得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抓住主要矛盾,加以综合、分析、推理,排除那些证据不足的疾病,集中到一个或两个最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疾病,作出初步诊断。
三、建立诊断时注意的关系
1、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一定的临床表现(病史、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临床意义。这就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如心尖部听到雷鸣样舒张期杂音,(现象),可能是二尖瓣狭窄(本质),一般由风湿病引起。
2、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但是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与规律。例如水肿,可见于心、肝、肾等疾病,它是这些疾病的共性现象,但这些疾病表现各有其特点,这是个性,是特殊性。
3、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
疾病的临床表现和过程一般比较复杂,往往包括许多症状和体征,必须再复杂的现象中,分清主次,找出其主要矛盾。如一个病人同时具有消化、循环、神经、代谢等多系统症状和体征,如果抓住突眼、震颤等主要矛盾,一切复杂的现象都可由甲状腺疾病来解释。
4、局部和整体的关系
人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各系统各脏器虽有其独立性,单又是相互密切联系的。许多局部疾病可以影响全身,另外整体的疾病有可以局部症状为突出表现。
四、建立诊断时遵循的原则
1、最好用一个主要疾病的诊断来解释病人的全部临床表现(如两种以上疾病同时合并存在,泽不受此限制)。
2、考据疾病诊断时,应先注意常见病、多发病。用上述疾病不能满意解释病人的临床表现时,不能忽视少见病的可能。
3、鉴别器质性疾病和神经官能症有困难时,要多考虑器质性疾病。在没有充分根据排除器质性疾病以前,不要轻易下神经官能症诊断。
4、诊断内容:完整的诊断应能反映病人的全部病情,并应包括病因诊断、病理形态诊断和病理生理诊断。如同时患多种疾病,需按照主次顺序排列。影响病人健康最大或威胁病人生命的疾病是主要疾病,应排在最前,在发病机理上与主要疾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称为并发病,列于主要疾病之后。与主要疾病无关而同时存在的疾病,称为伴发病,排列在最后。但本科疾病在前,他科疾病在后。例如:
1)风湿性心脏病(病因)
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病理形态)
心功能不全二度(心功能三级)(病理生理)
心律失常(心房颤动)(并发)
2)白内障(伴发病)
3)龋齿(伴发病)
如果一组疾病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按其发展顺序来写,例如:
慢性支气管炎
阻塞性肺气肿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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