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加快我市体育事业发展,营造群体性体育活动氛围,助推我市创建“国家运动休闲城市”,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暨年“澳迈杯”温州市冬泳锦标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温州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暨
年“澳迈杯”温州市冬泳锦标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
二、主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温州市游泳协会
四、协办单位:温州市救生协会鹿城区游泳协会
永嘉县游泳协会永嘉县瓯北东瓯游泳馆
五、赞助单位:温州市澳迈鞋材有限公司温州捷胜体育
六、日期和地点:年4月8日永嘉县东瓯体育中心(瓯北东瓯游泳馆,瓯北花岙村)
七、竞赛项目
1、男、女50米、米自由泳,50米、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
2、4×50米自由泳接力(3男1女,分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4×50米混合泳接力(3男1女,分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
3、50米呼吸管穿蛙鞋自由泳(每队限报1名)。
八、参加单位
各市、县(区)游泳(冬泳)协会、游泳(冬泳)俱乐部可组队参加;邀请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省外会员单位组队参加。
九、参赛条件与办法
(一)年龄规定
1、青年组
18-24岁组(年至年);
25-29岁组(年至年);
30-34岁组(年至年);
35-39岁组(年至年);
2、中年组
40-44岁组(年至年);
45-49岁组(年至年);
50-54岁组(年至年);
3、老年组
55-59岁组(年至年);
60-64岁组(年至年);
65-69岁组(年至年);
(二)参赛者需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交纳参赛服务费。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冬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医院体检,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冬泳比赛方可报名。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于报到时提交组委会。
(五)各单位报名人数限报25人,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接力除外)。各年龄组接力项目限报1个队。
(六)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本届比赛采用国家颁发的最新游泳规则和大会组委会认可的竞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