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心脏病,治疗心脏病,妊娠合并心脏病应如何治疗?手术可在产后一周左右进行

产后勿立即移动产妇,严密观察,2小时后情况稳定,可送回病房

妊娠在3月以内可行人流术,>12周而 产褥期处理

凡有以下情况者,应设法终止妊娠:

终止妊娠的方法

5.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及心肌炎产后3天内,尤其是前24小时内必须加强观察,警惕发生心衰,并做好一切抢救准备产后应卧床休息两周,有心衰者应酌情延长一般以不哺乳为宜,无心衰者,可酌情哺乳产后易并发感染及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可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病情较轻者,应注意避孕;对不宜再生育者,应劝行绝育手术手术可在产后一周左右进行,此时心脏情况已趋稳定,体力基本恢复,产后感染业已排除有心衰者,先行控制后,再择期绝育

1.心脏病较重,代偿功能在三级以上者;

2.既往妊娠有心衰史或妊娠早期即发生心衰者;

3.风湿性心脏病有中、重度二尖瓣病变伴有肺动脉高压者或紫绀型先心病;

4.患有活动性风湿热、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及有严重的心律失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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