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城乡居民慢性病资料仍有各村统一负责收取、汇总,上交认定时间年2月1日截止。
1、慢性病病种范围(20种):①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②风心病、③肺心病、④心肌梗塞、⑤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⑥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⑦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⑧肝硬化、⑨慢性肾炎、⑩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帕金森氏病、?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
2、申报门诊慢性病需提交资料:①《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协办员代为填写);②二级以上(含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医院红章);③近一年的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④诊断证明书(带医院红章)等。
3、已经认定的慢性病参保人员无需重新提交资料,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新申请慢性病或新增加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乡镇/社区居委会领取慢性病申请表,征缴期结束后以乡镇/社区居委会为单位进行汇总上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随时上报,不要集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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