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老年健康服务规范(年版)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管理,全面提升社区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老龄〔〕13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文件规范要求,特制定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与社区(村)居委会、村卫生室、相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志愿者组织等合作机制和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
一
健康教育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及其照护者。
(二)服务内容
1.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结合老年人群健康状态高度不均的特点,采用个体化健康指导、老年专项工作宣传、群体健康教育等方式,开展老年相关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适合本人健康状况的健康生活方式。
2.老年专项健康教育。根据老年生理特点开展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口腔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观教育、失能失智预防、中医养生保健和接纳配合照护人员等健康教育。
3.老年人群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针对老年人常见心脑血管、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常见肿瘤、精神心理等疾病的识别、处置等相关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4.老年健康技能的健康教育。开展居家风险防范和家庭急救、开展疾病自我管理等知识的健康教育。对于康复患者提供康复护理相关健康教育知识。
5.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知识健康教育。
6.开展老年人相关政策宣传。宣传健康中国建设和积极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精神相关理念。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1.老年健康教育内容应通俗易懂,制作符合老年人收听和观看习惯的健康教育课件和视频资料,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2.采用多种健康教育形式,可以通过健康宣传折页、咨询义诊、知识讲座、宣传栏、门诊诊疗(智慧健康处方)、养老机构或家庭上门巡诊等形式,也可利用